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庙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并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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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200088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22〕65号

  • 成文日期:

    2022-11-02

  • 发布日期:

    2022-11-28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的消防安全工作,强化监管责任,做到消防安全监管全覆盖,促进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对本镇消防组织架构作如下调整:

一、成立(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

主 任:陆 飞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龚 波  党委副书记(政法)

    冯光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顾 刚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 威  副镇长

    俞一华  副镇长

成 员:刘 盼  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高晓峰  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

    李 威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石俊华  规划建设与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沈 波  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沈 炜  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陈凯燕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范春贤  农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吴贤兵  总工会专职副主席

    范品娥  妇联主席

    姚以沫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陈 健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祝 伟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王正刚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任

    侯云龙  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朱颂华  生态环境和市容环境事务所所长

    施海琴  司法所所长

    祝松蔚  农技中心主任

    陈慧慧  水务所所长

    顾黄健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谢君  庙镇派出所所长

庙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李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

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经济办,由李威任办公室主任。其中在编专职消防工作人员3名朱陈烨、黄海瑾、倪丽华。

今后,庙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任其工作人员自然替补。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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