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200088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22〕65号
成文日期:
2022-11-02
发布日期:
2022-11-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的消防安全工作,强化监管责任,做到消防安全监管全覆盖,促进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对本镇消防组织架构作如下调整:
一、成立(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
主 任:陆 飞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龚 波 党委副书记(政法)
冯光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顾 刚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 威 副镇长
俞一华 副镇长
成 员:刘 盼 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高晓峰 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
李 威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石俊华 规划建设与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沈 波 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沈 炜 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陈凯燕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范春贤 农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吴贤兵 总工会专职副主席
范品娥 妇联主席
姚以沫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陈 健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祝 伟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王正刚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任
侯云龙 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朱颂华 生态环境和市容环境事务所所长
施海琴 司法所所长
祝松蔚 农技中心主任
陈慧慧 水务所所长
顾黄健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谢君 庙镇派出所所长
庙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李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
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经济办,由李威任办公室主任。其中在编专职消防工作人员3名朱陈烨、黄海瑾、倪丽华。
今后,庙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任其工作人员自然替补。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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