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水稻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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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200092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19〕5号

  • 成文日期:

    2019-01-24

  • 发布日期:

    2022-11-28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委员会:

    庙镇2018年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经收购单位统计、汇总,涉及村委会核查、公示再上报,镇级汇总核查后,综合利用面积为24931.43亩,核定数量为14956.044吨,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通知,为确保水稻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公开、透明、准确,于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8日进行水稻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后数量准确无误。按照市区财政补贴每吨330元的标准,特向贵单位申请补贴资金4935494.52元。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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