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水稻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的请示
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20009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19〕5号
成文日期:
2019-01-24
发布日期:
2022-11-28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委员会:
庙镇2018年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经收购单位统计、汇总,涉及村委会核查、公示再上报,镇级汇总核查后,综合利用面积为24931.43亩,核定数量为14956.044吨,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通知,为确保水稻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公开、透明、准确,于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8日进行水稻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后数量准确无误。按照市区财政补贴每吨330元的标准,特向贵单位申请补贴资金4935494.52元。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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