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40120240001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绿委〔2024〕35号
成文日期:
2024-07-31
发布日期:
2024-08-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同意〈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机关党政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调整设置方案〉的批复》(崇委编〔2024〕20号),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陈晓艺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司法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奇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司法所二级主任科员;
王燕华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司法所一级科员。
特此通知。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