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绿华镇2024年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5-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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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99401202400008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绿府〔2024〕17号

  • 成文日期:

    2024-04-17

  • 发布日期:

    2024-05-17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绿华镇2024年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已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绿华镇2024年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本镇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以及《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的要求和区防汛指挥部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绿华镇2024年防汛防台预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防汛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责任行政首长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灾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确保安全渡汛。遇超标准特大灾害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保障

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由黄超、顾益辉、程庆阳、郁燕萍、夏利军、张冠男、鄢莎莎、石振昌、张柳、张春娟、徐斌、张寒险峰、陆莉莉、周健东、张益菲等15位同志组成。其中黄超同志任总指挥,顾益辉、程庆阳同志任副总指挥。镇防汛值班电话59354379,电子邮箱LvHuaFxb59351596@163.com。

各村、居、场和企事业单位相应建立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防汛防台的组织领导和应急预案的落实。

三、各级防汛防台机构职责

镇各级防汛防台组织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健全以行政一把手为主的防汛责任制,切实加强汛期的组织领导。主要职责明确如下:

1、各防汛防台机构的工作职责

(1)在上级防汛指挥部和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贯彻实施有关防汛防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上级防汛防台指令和指示。

(2)掌握汛期情况,制订防汛防台方案,指挥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等善后工作。

(3)按照气象、水情预报,认真组织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安全渡汛。

(4)广泛发动群众,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防灾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竭力避免和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5)镇防汛防台指挥部要协调所属成员单位的关系,指令各要害部门和重点单位做好防灾、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6)当预报有台风、暴雨、风暴潮灾害袭来时,各防汛组织必须及时到位,机构必须正常运转,在汛情紧急时,各防汛防台组织有权调用所属单位所需物资设备和抢险队伍。

(7)研究处理防汛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本地区的汛情和灾情。

(8)当发现重大灾情时,各防汛指挥人员应到第一线指挥抢险,迅速组织好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

(9)灾后和汛期结束后,应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惩处失职者,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2、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工作任务

(1)堤防站:负责汛期沿江大堤的养护及海塘、江堤的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管理好护堤护岸林木及防浪作物,加强本镇区域内的水闸、涵闸检查,确保正常运行。同时做好内河水位的预排预降工作。

(2)水务所:负责汛期期间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河道清障工作,确保排水畅通无阻。协调农贸公司做好排涝泵站点的维修与保养工作。

(3)派出所:负责汛期集中警力,维护灾区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当地政府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负责灾区社会治安,打击破坏防汛工程设施、偷窃防汛物资和扰乱灾区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4)卫生院:负责做好汛期防病工作,落实防汛医疗救护队伍,主动及时为灾区、灾民提供医务服务。

(5)党群中心:负责检查有线广播网络的汛期安全,根据防汛指挥部提供的汛期有关风、雨、潮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做好防汛防台的宣传工作,增强其社会防汛抗灾意识。

(6)农村公路站:做好汛期道路修养管护工作,确保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处置工作以及灾后道路坠落物等清理工作。

(7)市容所:负责汛期店招店牌等高空坠物的检查工作,以及窨井等市政设施的疏通和维修工作。负责集镇排水管道的畅通,店面招牌、广告牌的加固工作,抓好道路旁公益林倒伏树木及时处置,集镇倒伏树木的及时处置。

(8)规环办:负责汛期在建工地的检查,按照应急响应等级配合各村(居、场)危棚简屋农户的撤离。负责集镇居民危房的排摸,保障镇区域内农村公路和主要道路及桥梁的畅通,及时处置倒伏树木。

(9)农技中心:负责落实好蔬菜基地大棚加固的巡查工作,做好农业生产的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工作,灾后畜禽防疫、果蔬大棚汛前巩固宣传等工作。

(10)城运中心:负责汛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汛期防汛视频会议室保障值守工作。

(11)党政办:负责汛期物资器材、供给灾区灾民的生活必需品及动力燃料等物资的采购和调拨。

(12)防汛办: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工作;及时上报防汛相关信息和防灾抗灾情况等灾情直报统计工作;根据防汛相关要求及时布置村(居)、企事业单位落实防汛各项工作,负责防汛视频会议期间的保障运营工作。

(13)农办:督促镇域范围内工业企业做好危房、仓库内人员的居住情况及物资贮存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加强化学品原材料管理,并建好台帐;搞好农村危房简屋的排摸工作,指导农民抓好灾后恢复生产及相关防灾工作。

(14)平安办:协调各村(居)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防治出现灾后生乱事件发生。

(15)社建办:做好害后恢复重建贫困户帮扶和社会保障工作。

(16)事业办:负责本辖区防汛应急响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准备相关物资储备、安全指导工作。

(17)景区管委会:做好景区防汛预案以及汛前、汛中、汛后各景区安全检查,涉及停园时,做好游客宣传、安置等工作。

(18)村(居):负责本辖区内各类隐患排摸,应急人员到位,确保安全。

各成员单位除上述职责外,在汛情紧急时,均需承担突击性防汛救灾任务。同时,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好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

四、应急预案响应规范

本预案启动条件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标准,相对应的行动级别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等级,其中一级响应为最紧急响应。

在二级、一级响应行动的人员撤离过程中,治安维护和医疗保障分别由派出所和卫生院负责,被撤离人员由接待单位负责提供留宿场所,其饮食供应一律由具体组织撤离的单位负责,所需经费经核实后由镇财政核拨。

(一)四级响应(蓝色响应)

1、四级响应标准:

根据实时气象、水文、海洋预警信息和汛情发展,区防汛办视情启动四级响应行动,发布防汛防台蓝色(或黄色)预警信号后,镇防汛办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

2、四级响应行动:

(1)镇防汛指挥部进入四级应急响应状态,镇和村、居、场防汛办负责人进入岗位,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防台工作的指导。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2)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责任单位,根据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和镇防汛办的要求,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协助村、居、场实施防汛防台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3、四级响应防御提示:

(1)镇、村两级防汛防台部门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2)各微信平台、广播、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4)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排空;加强雨中路面巡视,及时抢排道路积水;移动泵车做好抢排准备。

(5)市容环卫清扫人员立即上岗,加强路边进出水扣垃圾清捞,确保排水畅通。

(6)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7)沿江单位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

(8)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必要时加固或拆除户外装置。

(9)电力、通信等部门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10)绿化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1)公路管理站检查加固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

(12)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一旦受灾,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工作。

(二)三级响应(黄色响应)

1、三级响应标准:

根据实时气象、水文、海洋预警信息和汛情发展,区防汛办视情启动三级响应行动,发布防汛防台黄色(或蓝色或橙色)预警信号后,镇防汛办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

2、三级响应行动:

(1)镇防汛指挥部进入三级应急响应状态,镇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和村、居、场主要负责同志进入指挥岗位,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防台工作的指导,并向镇政府报告。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必要时组织撤离,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抢险和救灾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2)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责任单位,根据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镇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村、居、场实施防汛防台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3)全镇各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镇办公室做好抢险物资的随时调运准备。

(4)各微信平台、广播、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防汛防台知识宣传。

3、三级响应防御提示:

(1)镇、村两级启动相关预案,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

(2)各微信平台、广播、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4)预降内河水位,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

(5)加强雨中路面巡视,及时抢排道路积水;移动泵车在各易积水点驻点值守,应急抢排。

(6)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7)与三星消防中队联系,做好紧急排水准备沟通;

(8)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对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暂停作业。

(9)暂停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做好危棚简屋、工地临房、海塘外作业人员的撤离准备。

(10)绿化、住房、公路等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数目等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1)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组织巡检,一旦受灾,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工作。

(三)二级响应(橙色响应)

1、二级响应标准:

根据实时气象、水文、海洋预警信息和汛情发展,区防汛指挥部视情启动二级响应行动,发布防汛防台橙色(或黄色或红色)预警信号后,镇防汛办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2、二级响应行动:

(1)全镇进入二级应急响应状态,镇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和村、居、场主要负责人进入指挥岗位,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防台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报党政主要领导。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抢险、人员撤离和应急救灾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2)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责任单位,根据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镇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村、居、场实施防汛防台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3)全镇各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镇办公室做好抢险物资的随时调运准备。

(4)各微信平台、广播、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防汛防台知识宣传。

3、二级响应防御提示:

(1)镇、村两级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各微信平台、广播、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示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注意收听收看媒体发布的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移动泵车做好全力抢排准备。

(5)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上岗,确保路边进水口排水通畅。

(6)与三星消防中队联系,做好紧急排水准备沟通。

(7)建筑工地按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8)一线海塘外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照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9)所有在航船舶按规定进入防台风状态。

(10)绿化、住房、公路等管理部门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安全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

(11)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12)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工作。

(四)一级响应(红色响应)

1、一级响应标准:

根据实时气象、水文、海洋预警信息和汛情发展,报区政府同意,区防汛指挥部启动二级响应行动,发布防汛防台红色(或橙色)预警信号。

2、一级响应行动:

(1)全镇进入一级应急响应状态,党政主要领导、防汛指挥部责任人和村、居、场主要负责人进入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部门、本辖区全力投入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并服从镇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3)全镇各抢险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镇办公室为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4)各微信平台、广播、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防汛防台知识宣传。

3、一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微信平台、广播、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和紧急通知。

(2)市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3)绿华小学、绿华幼儿园和有关单位根据预案规定,实施停课或其它措施。

(4)除政府机关和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它单位视情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5)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五、积水应急处置专项工作法

为有效应对汛期“风、暴、潮、洪”带来的积水灾害,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能协调、高效、有序进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运行平稳有序,制定本镇积水应急处置“五组”工作法。

一是专业电工组排隐患。协调供电所、专业物业人员等6 人组成电工队伍,及时组织检修受淹损坏的用电设备设施,地毯式彻查电路、电杆安全情况,防止进水漏电,发生次生灾害。同时协调电力部门对积水严重区域采取紧急拉闸断电,确保群众用电安全。

二是人员转移组保安全。组织机关党员、武装部民兵等成立志愿者队伍,对危棚简屋、进水严重区城、在建工地、独居老人等灾情严重区域人员做好转移安置工作,做到应转移尽转移并妥善做好安置工作。

三是应急抢险组堵漏洞。组织市容所、城建等部门、及时处置树木倒伏、房屋坍塌、广告牌脱落等险情, 在汛期期间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巡堤查险工作,严防堤坝漏洞或渗水情况。通过不断加装沙袋、加固提坝、围堵进水处防止漫堤。

四是排水清淤组促畅流。整合社会力量,会同村委会组建30余人的排水队伍对居民区、道路、等积水严重区域开展清理下水道、对责任区域内积水严重区域开展积水强排、涵洞疏通、淤泥清除、阻水物清除等作业,确保积水有效缓解和及时排除。

五是宣传安抚组稳人心。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村居干部等对受淹居民家庭挨家挨户上门进行走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协助参与居民家排水工作,协调处置图难,同时做好宣传解释疏导工作,安抚情绪,并进行汛后卫生常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六、撤离安置

1.各村、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在建工地根据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实际情况,采取人员转移撤离,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镇防汛防台指挥部。转移撤离工作启动后,避灾人员应当主动自行转移;对老、弱、病、残等自行转移有困难的人员和距离安置场所距离较远的人员,各村和单位应当组织集中转移和安置;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应及时汇报镇防汛指挥部,必要时由镇防汛指挥部组织派出所等有关政府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撤离,人员撤离必须做到应撤尽撤,不遗漏一人。

2.安置场所的启用。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发布人员转移撤离指令后,各村根据安置场所资源的实际情况,统一划分调配,组织相关责任人及管理人员到岗,认真做好转移撤离和安置人员的准备。转移撤离人员到达安置场所后,由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工作人员要落实 24 小时值守制度,及时进行入住登记,上报安置人员相关信息,并做好安置场所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超负荷安置和意外事故发生。

3.安置场所的管理。各村在安置场所设立安置协调、卫生、后勤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小组,制定安置方案,建立入住登记、生活服务、应急管理、人员回迁、善后清理等专项工作制度,确保应急生活保障物资有序发放,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实施,达到避灾安置场所运作顺畅、安置人员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的目标。自行转移至亲朋好友家中的,各村应对其跟踪登记,加强管理,后勤保障自行负责。被转移撤离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安置场所,警报解除后,方可返回原处。

七、“六停”工作预案

当区防汛指挥部启动全区“六停”一项或多项响应措施时,我镇及相关单位结合辖区和行业实际将落实以下相关措施。

1、收到区防汛指挥部启动全区“六停”指令后,由镇防汛办在防汛工作群发布、解除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2、由镇党群服务中心及各村居通过各类电子大屏向社会发布相关指令信息。将相关信息传递至村居社区群众,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社区小喇叭等多种方式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的“最后一公里”。

3、停课:由事业办监督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全部停课。

4、停工:由所涉及停工的各条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我镇各类产业园、生产基地、工厂、简易厂房和作坊全部停止生产。并做好工作人员的疏散和安置工作。

5、停运:全区公交、长途客运、出租车等停运后由各村居适时发布停运信息,并指导做好滞留人员的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

6、停航:区三岛客运、内河水运(港口码头、渔船、 商船等)和长江水运等停航后,由各村居适时发布停航管制措施,做好船舶进港避风和旅客的劝返疏散工作。

7、停园:由镇景区管委会监督指导镇域内所有旅游景区停止开放、适时发布停园通告,协调做好游客的疏散或安置工作。

8、停业:我镇各娱乐场所、餐饮店以及会展、农贸市场停止营业,户外和大型场馆文体活动停止。由各所涉及条线、企事业单位监督指导各类大型户外活动、文化演出、体育赛事等落实停业措施并发布相关信息,并协调做好活动人员的疏散或安置工作。

当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终止指令后。镇防汛办应在辖区和管辖行业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后恢复正常运行。各相关及单位时将有关情况报送至镇防汛办。

防汛防台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责任单位务必把防汛防台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头等大事来抓,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和侥幸心里,要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要求,从各自的具体情况出发,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防汛预案,圆满完成今年的防汛防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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