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40120220003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绿府〔2022〕49号
成文日期:
2022-11-10
发布日期:
2022-11-1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根据《崇明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生态公益林实施专项补贴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崇府发〔2012〕163号)文件要求,2022年我镇生态廊道土地流转面积共9.6亩,土地流转费合计5472元,其中,区财政配套资金4924.8元,镇财政配套资金547.2元。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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