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40120230000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绿委〔2022〕41号
成文日期:
2022-08-31
发布日期:
2022-08-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郁钢同志任绿园村党总支部副书记,不再担任绿华镇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人职务;
免去吴凯同志绿园村党总支部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