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40120230000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绿委〔2022〕32号
成文日期:
2022-08-04
发布日期:
2022-08-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李国花同志任绿华镇纪检监察专职干部。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委员会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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