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健东、仇艇两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5-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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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99401202200016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崇绿委〔2022〕22号

  • 成文日期:

    2022-05-30

  • 发布日期:

    2022-05-30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周健东同志正式任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所长;

仇艇同志正式任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算起。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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