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40120210000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绿委〔2021〕112号
成文日期:
2021-05-10
发布日期:
2021-05-2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周健东同志任绿华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仇艇同志任绿华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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