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健东、仇艇两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5-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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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99401202100007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崇绿委〔2021〕112号

  • 成文日期:

    2021-05-10

  • 发布日期:

    2021-05-20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周健东同志任绿华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仇艇同志任绿华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委员会

2021年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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