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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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25〕17号
成文日期:
2025-04-11
发布日期:
2025-04-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建设镇大同村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大同经济合作社危旧仓库维修工程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建设镇党委会议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同经济合作社危旧仓库维修工程。
二、建设地点:大同村大同5队、7队、12队四个仓库。
三、建设内容:仓库屋顶、墙面、门窗进行维修。4处仓库总面积约443平方米。
四、投资估算:工程预算金额约25.4万元。
五、资金来源:大同经济合作社一户两宅补贴资金中支付。
六、招标方式:“三重一大”决定。
七、监理方式:单位自监。
八、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建设镇大同村经济合作社。
接文后,请建设镇大同村经济合作社严格按照《关于建设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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