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1x120250000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25〕11号
成文日期:
2025-03-04
发布日期:
2025-03-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4〕446号)《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崇农规〔2023〕1号)《崇明区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精神,我镇积极落实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严格按照补贴申报流程,组织、指导辖区各村和农机户规范实施2024年“三秋”秸秆机械化还田。现将具体情况报送如下:
一、申报情况
2024年本镇核定水稻种植补贴面积为12009.5亩,各村上报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为11949.3亩,共涉及13个农机手、6个农机服务组织,申请补贴资金95.5944万元(其中市级补贴资金47.7972万元、区级补贴资金43.01748万元、镇级配套资金4.77972万元)。
二、自查情况
我镇按照工作要求,对辖区内13个村申报的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的地块开展了全覆盖检查,成立了镇村两级人员组成的检查工作小组,经过检查,各村申报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情况属实、材料齐全规范。以上情况已与各村沟通,无异议。
三、需要说明的情况
1.全镇2024年水稻有60.2亩未采用机械化还田,涉及4个村,10户种植户,均为自行离田做家庭燃料化使用,不享受秸秆综合利用补贴。
2.全镇无火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良好。
3.我镇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非本地机手尚守灵享受补贴的情况,并对2021年发放给尚守灵的2019年度秸秆还田补贴款10270元进行了追缴,其中涉及市级资金8216元、区级资金2054元(2019年补贴标准为每亩50元,市级补贴资金每亩40元,区级补贴资金每亩10元),对2024年发放给尚守灵的2022年秸秆还田补贴款6613.5元进行了核减,其中涉及市级补贴资金5290.8元、区级补贴资金396.81元、镇级配套资金925.89元(2022年补贴标准为每亩50元,市级补贴资金每亩40元、区级补贴资金每亩3元、镇级补贴配套资金每亩7元),本次申请共计需核减补贴资金1.68835万元(其中市级补贴资金1.35068万元、区级补贴资金0.245081万元、镇级配套资金0.092589万元)。
四、自查结论
2024年本镇“三秋”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需申请补贴资金93.90605万元(其中市级补贴资金46.44652万元、区级补贴资金42.772399万元、镇级配套资金4.687131万元),核定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11949.3亩,涉及13个农机手、6个农机服务组织。
此函。
附件:《建设镇2024年“三秋”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