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1x120240001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建委〔2024〕58号
成文日期:
2024-08-26
发布日期:
2024-09-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村: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黄璐同志任建设镇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忠华同志任建设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社会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惠同志任建设镇社会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顾小雷同志任建设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悦庆同志任建设镇党群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陶文健同志任建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三级主办职级。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委员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