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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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23〕36号
成文日期:
2023-08-15
发布日期:
2023-08-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各相关部门:
根据区政府《关于建立镇(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意见》(崇农经〔2009〕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建设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按照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有利于维护农民利益的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建设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凌 青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施 捷 党委副书记
顾丽丽 副镇长候选人
成 员:肖 军 农业农村办主任
季春生 平安办主任
夏媛媛 司法所所长
刘军华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吴 挺 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徐文俊 镇土地流转中心工作人员
调解委员会成员如有岗位调动,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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