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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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建委〔2022〕57号
成文日期:
2022-08-29
发布日期:
2022-08-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村:
镇党委研究决定:
朱铭同志任建设村党总支部委员会第一书记,免去其建设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的职务;
施红娟同志任浜东村党总支部委员会第一书记,免去其浜东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的职务;
许美香同志任三星村党总支部委员会第一书记,免去其三星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的职务。
虞卫庆同志任建设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陈夏利同志任浜东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陈宇雯同志任三星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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