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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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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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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本村的经济发展,提高我村的生产生活质量,每个村民都应该遵守如下规定,约束自我。
一、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抵制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爱护各类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未经村委会许可,不得因私人利益影响公共设施作用的发挥, 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
二、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提倡移风易俗,(遵照丧事简办约定书及喜事新办约定书的规定执行)。一次举办5桌以上酒席的,办酒户应提前向村委会报告,配合做好家庭办酒食品安全卫生工作。
三、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主动办理有关手续,协调好周边邻里关系,不擅自建房、打围墙、建保塌,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四、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生产、生活垃圾,要投放到村里设立的垃圾投放点,不随意乱倒,不露天焚烧;要自觉搞好自家宅前屋后环境卫生,营造整洁、优美的居住环境。
六、家禽、牲畜、宠物等要规范饲养,加强看管,不散养,积极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和卫生清洁,不影响其他居民正常生活;禁止在河道、泯沟内放养家禽。村内泯沟两侧1米内、横河两侧3米内禁止搭建各类棚舍、堆放杂物;禁止在河道、泯沟内设置网箱、网络子等影响排水通畅的障碍物。
七、禁止焚烧稻麦秸秆、金瓜藤、杂草等其它生产废弃物,做到科学还田。
八、主动配合各项实事工程建设,当涉及自身利益时,要顾全大局,积极参与协商,妥善解决,不提非分要求,不得阻挠和刁难实事工程推进。
九、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夫妻平等、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加强教育未成年。
十、不得非正常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
十一、《村规民约》的实施,由村委会负责日常监督;违反《村规民约》者,由村委会予以制止并教育,对拒不接受教育、继续违反者,村委会有权将其具体行为在本村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并取消其家庭的当年度各项村级民生保障待遇,及其家庭2年内各项评优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由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村规民约》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实施。每个白钥村村民,对任何违反《村规民约》的行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村委会反映。望全村村民自觉遵守、互相监督,共同为建设平安、美丽、文明、幸福的白钥村贡献一份力量。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崇明区建设镇白钥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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