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50000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5〕6号
成文日期:
2025-02-11
发布日期:
2025-02-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委会,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禁捕退捕工作成果,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根据上海市崇明区长江退捕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5年崇明区长江禁渔管理工作要点》(沪崇农发〔2025〕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我办制定了《2025年横沙乡长江禁捕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5年横沙乡长江禁捕管理工作要点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长江退捕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代章)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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