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民星-永胜、民东-民永-民建、新永乡村单元(专项)调整》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3-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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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538121202300021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3〕23号

  • 成文日期:

    2023-03-17

  • 发布日期:

    2023-03-1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为了完善岛内农业基础配套,打造稻米生产、加工、销售、展示产业链服务;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加强对化肥、农药使用的有效管控,打造绿色有机农业;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改善区域水环境,推进稻米仓储中心、为农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和建东河北段整治工程的建设。根据《上海市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和成果规范》和《上海市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管理操作规程》要求,需对2019年崇明区人民政府批复的横沙乡郊野单元村庄规划进行局部微调。

2022年7月,我乡组织编制《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民星-永胜、民东-民永-民建、新永乡村单元(专项)调整》;2022年8月24日召开区级部门意见征询会;2022年12月30日起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目前,规划已通过市规划资源局技术审查,符合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各项技术和业务要求,数据库文件符合入库规范。

妥否,请示

 

附件:1.《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民星-永胜、民东-民永-民建、新永乡村单元(专项)调整》成果

   2.《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民星-永胜、民东-民永-民建、新永乡村单元(专项)调整》技术审查意见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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