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2-2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1.问:为什么要制定《管理办法》?
答:为了规范港沿镇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项目建设、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等小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使小型建设工程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推进,确保“小工程”也要守“大规矩”。
2.问:哪些工程算“小型建设工程”?
答:港沿镇区域内,全部或部分使用国家、市、区或镇级政府性资金,以及村(居)集体资金,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下的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
3.问:项目怎么申请?要走哪些流程?
答:
●计划申报:建设单位须填写《港沿镇小型项目实施申请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列入实施计划。
●分级办理:3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可备案后直接实施;3万元(含)至5万元(不含)的项目要经政府办公会集体审议通过后实施;5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的项目还要经镇党委会集体审议通过后实施。
●严禁“化整为零”:比如一个20万元的工程,不能拆成10个2万元的项目绕过审议。
4.问:如何确定项目施工单位?能直接指定吗?
答:根据总投资金额大小有所区别:
●3万元(不含)以下:建设单位可以在完成项目备案后,自行择优选择与工程项目规模相匹配的施工单位。
●3万元(含)至5万元(不含):通过政府办公会集体审议确定与工程项目规模相匹配的施工企业实施。
●5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应在提交镇党委会审议通过后,采用邀请招标等形式进行项目发包。
●紧急工程:可以经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直接实施。
5.问:施工中想改设计或变更实施内容,行不行?
答:可以,但有限制:
●必须向镇领导小组申请,批准后才能变更。
●变更金额不能超过原工程建安费的5%,否则在工程结算时,变更部分不予认定。
(比如:原本修项目建安费为50万元,最多只能变更2.5万元,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6.问:工程安全、质量谁负责?
答:
●各项目主管部门(单位)、村(居)作为建设单位,是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设单位要在开工前择优选择施工监督人员,并做好监管台账;
●施工单位必须符合相应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如果偷工减料或出安全事故,将追究责任;
●竣工后要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15天内须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7.问:工程款怎么付?
答:●必须按合同和审价报告付款
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专业机构审价→按合同约定和审价结果支付。
8.问:如果有人违规操作,比如收贿赂、招标作弊,怎么处理?
答:明确“零容忍”,追究领导或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9.问:村居的项目和镇级的有啥不同?
答:村居项目须按要求执行“四议两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其余流程和镇级项目一致。
10.这个《管理办法》有什么亮点?
●分级审批更科学
3万元(不含)以下:备案制;
3万元(含)至5万元(不含):镇长办公会审议;
5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党委会审议。
●监管链条更完整
从立项到验收形成闭环:
申报→预算编制→上会→招标→施工→验收→审价→付款→归档。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