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80120260003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6〕41号
成文日期:
2026-10-14
发布日期:
2026-10-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根据《关于生态公益林实施专项补贴的意见(试行)》(崇府发〔2012〕163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公益林、生态廊道建设土地流转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崇绿容〔2021〕87号)文件要求,2027年我镇公益林、生态廊道土地流转面积共24924.821亩,土地流转费合计27445293.90元。其中,公益林面积23876.161亩,土地流转费26249821.50元,区级财政承担90%资金为23624839.35元,镇级财政承担10%资金为2624982.15元;生态廊道面积1048.66亩,土地流转费1195472.40元,区级财政承担90%资金为1075925.16元,镇级财政承担10%资金为119547.24元。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4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