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1383X120250000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5〕4号
成文日期:
2025-02-07
发布日期:
2025-02-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东平镇社会工作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东平镇三阳机构修缮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已收悉。经东平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查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平镇三阳机构修缮工程
二、建设性质:改造
三、建设地址:东平镇
四、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建筑内外环境装饰装修、门窗改造、适残化改造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含二类费用)控制在100万元以内。建设资金从三阳机构改造项目区级补贴中列支,不足部分由乡镇自筹。
六、招投标方式:发包
七、项目管理第一责任单位/部门:东平镇社会工作办公室
接文后,请尽快配合东平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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