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镇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东平镇裕北南路限高装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10-12 00:00

浏览

【字体:
  • 索引号:

    SY68401383X1202300049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3〕41号

  • 成文日期:

    2023-10-12

  • 发布日期:

    2023-10-1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东平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保留东平镇裕北南路限高装置的请示》已收悉,为更好的保护东平镇道路,延长道路使用年限,保障居民的出行安全,现同意保留裕北南路上现有的限高装置,请你单位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现场设施管理工作。后续如有新的管理政策规定出台,按新政策规定执行办理。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310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预览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