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1383X1202100006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1〕49号
成文日期:
2021-08-11
发布日期:
2021-08-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由上海崇明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崇明区东平镇南引河河道整治工程水下部分已完成,现申请水下部分阶段验收。
该工程于2020年9月16日开工,2021年4月13日完成水下部分工程量。经过代建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密切合作,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资料齐全,已具备验收条件。
特此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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