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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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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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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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4-14

2016年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7日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东平镇办公室,电话:59666533。
  一、概述
  2016年,东平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确保公开时效,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运行常态化,较好并及时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进一步推进了“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一)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分发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在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中的领导和监督作用,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守主动公开、窗口受理、领导审批、每月统计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流程,各环节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规范流程,加强备案审核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不断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化。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对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基本目录,全面梳理并严格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注重公开信息的收集和审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时效、出实效。二是严格落实《条例》、《规定》要求,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遵循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三种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及时发布。三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涉密审查工作,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按规定程序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依法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三)拓展渠道,提高公开实效
  以政府网站、官方微信、触摸屏、公告栏、楼道信息栏、告知单等形式为媒介,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在基层的有效延伸,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不断丰富充实“崇明东平”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内容。该专栏现开设了“最新公开信息”、“信息公开指南”、“政府文件”3个子栏目,基本涵盖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按规定流程,及时做好各类市民网上咨询和投诉。
  (四)深化内容,推动政务公开
  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方便老百姓获取政府信息;稳步推进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扩大财政预算公开范围,将“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等领域的信息向公众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畅通政民互动,以决策过程公开提升事关百姓民生的重大决议事项透明度、公信力;健全完善考评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内部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扎实推进法治型政府建设,以政务信息公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五)提升素质,加强经费保障
  注重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整体建设,组织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开展业务交流,提升我镇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加强经费保障,提升信息公开队伍积极性,鼓励工作人员积极思考,以实际成效助力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本市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镇2016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6条,占6.8%;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1.1%;业务类信息6条,占6.8%;其他类信息75条,占82.3%。
  (一)主动公开范围
  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如公开了《关于印发<东平镇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公开情况。如公开了《在崇明县东平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的报告》;
  
  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审计公开等情况。如公开了《2016年东平镇人民政府财务收支预算总表》、《2016年东平镇人民政府(本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等;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公开情况。如《关于印发<2016年东平镇爱国卫生和建设健康镇工作计划>的通知》等;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如公开了《关于印发<东平镇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东平镇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
  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依法履职等的公开情况。如公开了《关于调整东平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东平镇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崇明县东平镇2016年度镇村级河道疏浚工程项目法人的通知》等;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与政府职能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情况。如公开了《2016年东平镇财政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等;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如公开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献血工作的通知》。
  (二)主动公开途径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是,本镇门户网站、县门户网站东平镇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栏及报刊读物等。我镇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向县政府送交工作,及时完成公文报备及信息报送。实时更新我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及县门户网站东平镇信息公开栏,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县门户网站东平镇信息公开栏发布各类实用信息,涉及内容广泛,包括政府人事任免、最新信息公开(含经费开支、扶贫帮困、社会保障等方面内容)、政府文件、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各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任何信息公开申请,因此不存在处理、收费及减免等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任何信息公开申请,因此不存在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镇2016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5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20次,当面咨询接待0次,网上咨询15次。本单位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近2.7万人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尤其要公开一些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程序、形式、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升,队伍建设整体水平有待加强。
  2017年是东平镇新一届政府工作的起步之年,也是落实镇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实施东平镇“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是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转化党的各类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必然要求。我镇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各项要求,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结合镇情实际,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进一步传达学习贯彻市、区政务信息公开最新精神,研究部署新一年全镇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政务公开工作在改善东平镇政务环境,服务东平镇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是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认真创新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公开栏、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公开的覆盖面。结合镇实际情况,做好重点工程进度、应急管理、规范性文件等内容的公开。继续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限和程序。加快信息服务与投诉处理功能,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监察作用。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强化监督考核。结合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交流、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队伍整体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干部考核等工作,对各居委、各部门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督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切实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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