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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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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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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59666533。
一、概述
2017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按照《规定》,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目前全镇信息公开的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已全部编制完成上网公开,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把握重点,巩固成果。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信息管理,进一步巩固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
(二)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强化《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学习,认真领会实质,严格把握要求,不断增强我镇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整体水平。
(三) 拓宽渠道,提高实效。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方便老百姓获取政府信息;稳步推进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畅通政民互动,以决策过程公开提升事关百姓民生的重大决议事项透明度、公信力;健全完善考评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内部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扎实推进法治型政府建设,以政务信息公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镇按照《条例》、《规定》,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12月31日,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8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4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条,其它类信息32条。
(三)信息公开的途径: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是,本镇门户网站、区门户网站东平镇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栏及报刊读物等。我镇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向区政府送交工作,及时完成公文报备及信息报送。实时更新我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及区门户网站东平镇信息公开栏,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区门户网站东平镇信息公开栏发布各类实用信息,涉及内容广泛,包括政府人事任免、最新信息公开(含经费开支、扶贫帮困、社会保障等方面内容)、政府文件、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各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任何信息公开申请,因此不存在处理、收费及减免等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任何信息公开申请,因此不存在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在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镇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按照新时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今后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到各个层面;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努力推动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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