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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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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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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卫东 书 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郭春菊 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党政办。
顾方亮 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人大办。
王 莉 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党的建设,乡村振兴,组织、宣传工作。
主管:工会、共青团、妇联、政协、档案(党史信息、方志编纂)、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大调研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党群办、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施 俊 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分管:信访、稳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保密、机要、人口、国家安全、“一网统管”、“12345”工作、分房安置(A角)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平安办(司法所)、信访办、社工点、城运中心。
指导:城建口工作。
联系单位:长兴派出所、青草沙派出所、交警二大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长兴法庭、海警工作站等。
单俊生 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工业、商业、粮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镇属资产管理、投资发展、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应急、值班、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议案建议办理、军民融合、内审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经济发展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城运中心(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泰和经济发展区、新长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协管税收办)、新凤翔废旧物资处置有限公司。
联系单位:海洋装备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前卫实业总公司、供销社、第十八税务所、第二十一税务所及在岛金融单位、在岛企业、消防中队等。
梁作强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纪委(监察办)。
联系单位:长兴检察室等。
曹 莺 党委委员,分管:负责宣传、理论、新闻、文化、体育、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机关党支部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创建办、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体条线)。
张卫明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武装、国防动员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武装部。
协管:防汛防台、双拥、应急、稳定工作。
联系单位:各驻岛部队等。
凌 雷 党委委员,分管:负责基层党建、干部、人事人才、统战、机构编制、外事、商会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党群条线)、社区党校、群团站。
协管部门(单位):社会工作办。
联系单位:各驻岛大口党委等。
朱永康 副镇长,分管:疫情防控、民政、社会组织、双拥、退役军人事务、就业与保障、扶贫救助、教育、卫生健康、医疗障、科技、体育、红十字会、妇女儿童、群团、档案、大数据、信息化、民族宗教、合作交流、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网通办”、创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社区物业管理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社会事业发展办、社会工作办、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各社区、敬老院、冥园、公益性组织。
协管:稳定、综治、信访、司法、地区和人口综合管理、预防体系工作。
协管部门(单位):党政办。
联系单位:中学、小学、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人学校、宝山福利院、殡仪馆、各驻岛部队等。
张 俭 副镇长,分管:规划和自然资源、城镇建设与管理、农村公路管理、防汛抗台、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民房管理、用电管理、燃气安全、建筑安全、交通、春运、动迁(A角)、分房安置(B角)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1)、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环长办、路长办。
协管:应急工作。
联系单位:长兴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前卫实业有限公司、长兴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长兴客运服务有限公司、长兴汽车站、高速运营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等。
蔡钱江 副镇长,分管:农业、畜牧、水产、水务(海洋)、林业、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村级财务管理、土地流转、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统计、旅游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林长办、河长办、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土地流转中心。
联系单位:海塘管理所、粮管站等。
倪 斌 副镇长,分管:城管执法、拆违止违、市容环境、综合巡查、动迁(B角)及分房安置(B角)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2)、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中心、综合服务社、综合网格巡查中心。
联系单位:国网长兴供电公司、长兴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青草沙水库管理分公司、崇明电信局长兴分局、有线电视中心长兴管理站等。
韩 彬 人大副主席、总工会主席,分管:协助人大主席开展相关工作;负责镇总工会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总工会。
协管:文明系列创建督查工作。
协管部门(单位):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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