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40009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2024〕32号
成文日期:
2024-08-20
发布日期:
2024-08-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政策意见的通知》(沪崇农规〔2022〕3号)文件要求,我镇已组织人员对村委会和种植机构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核查,确保上报内容与实际一致。
2024年我镇水稻种植、机直播面积,经镇、村二级统计核实,2024年我镇水稻种植面积为2145.66亩,补贴标准198元/亩,涉及补贴金额为424840.68元,前期已预拨200000元,本次申请补贴金额为224840.68元;水稻机直播面积为1141.44亩,补贴标准30元/亩,本次申请补贴金额为34243.20元;合计申请补贴金额为259083.88元。我镇以村为单位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
现为落实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望贵委给予批准核拨。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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