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07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3〕37号
成文日期:
2023-06-08
发布日期:
2023-06-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镇社区建设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长兴璟苑居委会办公用房改造装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3年第8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办公场所正常投入使用,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800平方米的办公室原有内装隔墙拆除,垃圾清运,一站式服务大厅、退役军人事务站、大会议室等功能用房的分隔及装修等。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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