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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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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0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梁金萍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郁丽菊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陈寅飞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周宏伟同志兼任上海长兴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斌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林凤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松才同志不再担任上海长兴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联合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俞品忠同志不再担任上海新长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联合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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