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文书送达公告(第2号)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7-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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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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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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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国海、徐梓楠:

本机关已依法作出《权利义务告知书》(文书编号:沪(崇)城府告字〔2025〕第080067号,附后)。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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