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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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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3-2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为深入贯彻中央、市、区关于积极推行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加强本镇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城桥镇决定通过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2025年度城桥镇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概述
1.项目名称:崇明区城桥镇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选聘组织:崇明区城桥镇比选小组
3.选聘数量:1家律师事务所
4.服务期限:2025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
二、选聘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组建和存在的合伙制律师执业机构;
2.拥有多名经验丰富、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资深中国律师;
3.愿意并有能力提供法律咨询和顾问服务。
(二)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素养高、拥护党的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意为城桥镇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衷于公益法律服务;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熟悉城桥镇治理情况,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基层依法治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民商法学、行政法学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等。
三、服务范围
1.积极为城桥镇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执法决定出具法制审核意见;
2.积极参与城桥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疑难信访案件的讨论研究;
3.接受城桥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参与诉讼、调解、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4.受城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参加重大项目的谈判、合同和协议的签订等工作;
5.应城桥镇人民政府要求,参与信访接待和信访法律咨询,对重大、复杂信访案件提出法律意见或处理建议;
6对城桥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协助其进行法治宣传或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7积极为村居依法治理、民主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8.办理城桥镇人民政府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申请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律师事务所和拟派律师的相关证明材料;
(3)律师事务所简介;
(4)服务方案(包括法律顾问成员的情况介绍等)。
上述比选申请资料一式叁份,均须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后予以密封,加贴封条,于2025年4月7日前送交城桥镇人民政府。递交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司法所。(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川心街4号)
咨询电话:66722308
五、选聘程序
在公告截止日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城桥镇人民政府根据比选申请人所提交的法律服务方案、推荐法律顾问履历情况、法律服务方案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律师事务所和法律顾问。
六、中选履约
对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提供资料不实或故意隐瞒事实中选的,以及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的,城桥镇人民政府有权解聘并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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