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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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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3-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丁雪梅:
本机关已依法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文书编号:沪(崇)城府责停限拆决字〔2024〕第080616号 )。因:
□当事人难以确定;
☑难以送达。
依据《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特将上述文书予以通告。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视为送达。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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