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文书送达公告(第15号)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3-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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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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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5-03-04

赵华:

本机关已依法作出《限期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催告书》(文书编号:沪(崇)府限拆在建催字〔2025〕第23号,附后)。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期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25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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