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7-2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一、2020年度财政决算情况
2020年是城桥核心镇建设全面推进之年,面对新冠疫情和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环境,全镇上下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稳中求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总要求,全力以赴稳增长、抓机遇、谋发展,实现了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运转正常有序、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当年财政收支平衡,为本级政府各项管理职能提供了财力保障。现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镇级财政收支情况
2020年度,全镇财政收入58900万元,其中:税收分成收入5434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00万元,非税收入5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8.27%。
2020年度,全镇财政支出589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8.27%。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3.46万元,占预算的6.86%,主要用于:镇政府行政运行经费2693.02万元、财政事务运行经费193.63万元、经济管理事务中心事业运行经费272.77万元、社区党建服务中心事业运行经费254.58万元、党群办经费216.63万元、人代会、党代会经费13.2万元、纪检监察经费2.13万元、计生补贴30万元、镇总工会经费46万元、团委工作经费3.72万元、妇联工作经费3.95万元、武装部工作经费28万元、安全办工作经费39.43万元、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经费26.95万元、统计信息工作经费122.45万元、疫情防控经费97万元。
2.教育支出213.48万元,占预算的0.36%,主要用于:青保经费11.69万元、对中小幼教的各项补助42.22万元、教师等补贴28.25万元、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站经费11.82万元、社区教育终身学习经费29.9万元、科普经费2.66万元、智慧健康小屋建设72.38万元、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经费5.57万元、红十字会经费8.99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166.05万元,占预算的0.28%。主要用于乡镇科技创新资金166.05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2.71万元,占预算的0.82%,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站事业运行经费236.23万元、文化中心经费41.62万元、八一路分中心屋面翻建22万元、广播工作经费0.35万元、文化活动经费64.91万元、体育健身经费88.78万元、文明宣传经费28.82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89.73万元,占预算的26.13%,主要用于: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事业运行经费699.74万元、被征地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镇级配套资金346.62万元、稳岗补贴镇级配套资金43.89万元、镇配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1万元、31个居委会运行经费3338.03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3830.65万元、农村低保补贴28.6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5万元、农村生活救助36.64万元、村居综合帮扶款85万元、其他社会福利资金148.02万元、优抚补贴59.21万元、义务兵优待补贴19万元、退役安置补贴50.7万元、残疾人事业经费163.49万元、其他民政工作经费41.5万元、老年助餐点运行资金155万元、新河殡仪服务站修缮费200万元、智慧养老平台项目经费45万元、老年活动室建设经费55万元、镇负担失业人员粮油帮困补助23.98万元、综合保险费37万元、行政事业离退休补贴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26.36万元、人才发展专项补贴1494.45万元、促进就业奖励补贴3702.5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495.95万元,占预算的0.84%,主要用于:镇卫生一体化运行经费234.94万元、行政事业医疗保障补贴261.01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4144.09万元,占预算的7.04%,主要用于: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事业运行经费435.06万元、社会化管理经费489.84万元、特保第三方服务经费820万元、创城创卫经费364.63万元、环境整治经费132.35万元、爱卫经费75万元、除害经费241.1万元、卫生保洁861万元、垃圾分类工作经费226.96万元,以及节能减排补贴498.15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11189.33万元,占预算的19%,主要用于:村镇规划建设事务所事业运行经费385.52万元、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事业运行经费149.81万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运行经费666万元、村镇规划事务管理经费102.7万元、农村道路日常养护经费99.72万元、和创社区服务工作经费40万元、网格综合管理工作经费491.56万元、网格队伍建设经费199.86万元、城管执法整治工作经费229.48万元、止违控违经费567.67万元、市政设施养护资金126万元、农村绿化养护费33.17万元、路灯养护费28.19万元、项目控制经费16.4万元、代建服务费48.6万元、土地挖废及土地流转补贴50.76万元、西部农村道路修复保坍资金117.23万元、积水点改造工程款276万元、加装电梯镇配套资金298.19万元、第三敬老院修缮及软装工程款1240.87万元、鳌山社区长者照护之家改造资金295万元、文化中心改造工程款531万元、规划编制费43.14万元、环卫综合利用中心资金490万元、二次供水改造资金82.95万元、城东居委装修工程款73.06万元、寒山寺修缮工程款25万元、背街小巷及城乡结合部道路抢修工程款105万元、泵站养护管理经费80万元、百联周边环境整治107.16万元、农贸市场改造装修费用28.1万元、美丽乡村项目老南横沿河东段整治工程配套资金960万元、2018年城桥镇断头河整治配套资金1130万元、村庄改造配套资金978.61万元、稳定经费921.72万元,智能化建设经费71.36万元、社会治理综合保险费50万元、法律顾问费49.5万元。
9.农林水支出2957.93万元,占预算的5.02%,主要用于:农技推广中心事业运行经费306.16万元、水务管理所事业运行经费128.35万元、农技中心专项经费47.97万元、水务所专项经费26.93万元、水稻机械化种植补贴62.58万元、百联东侧花镜养护费27.46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220.82万元、产业结构调整及农产品品牌建设经费9.46万元、家庭农村扶持配套资金6.32万元、农作物粉碎机购置费44.8万元、村级补贴427.3万元、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镇级配套资金233.95万元、镇负担联扶平台配套资金264.32万元、排涝泵养护费1.2万元、生态保护专项资金20.03万元、崇明区2019年城桥镇断头河整治工程配套资金349.92万元、新一轮水系整治经费705.38万元、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及农业用水奖励镇级配套资金63.93万元、土地流转中心经费11.05万元。
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359.58万元,占预算的4.01%,主要用于自主品牌建设奖励补贴。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603.86万元,占预算的28.19%,主要用于现代服务引导补贴以及经济开发区工作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853.83万元,占预算的1.4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补贴及购房补贴。
2020年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67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8万元,公务接待费11.99万元。
(二)2020年本镇财政收支执行的主要特点
1.拓展财政增收渠道,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增强放水养鱼意识,落实中央减税降负政策,激发企业活力,涵养税源;二是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加强对能耗低、技术新、效益高的企业扶持,促进企业稳步提升质量和效益,不断增强对本镇财政的贡献力,做强税基;三是支持经济开发区搭建招商窗口,在招大引强上谋突破,拓展新兴税源;四是加强税源基础管理,强化税收收入分析预测,掌握企业相关基本信息和税源结构状况,防止税源流出;五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市内岛外建筑施工企业2%增值税落地本镇;六是加强非税收入归口管理,鼓励部门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努力建立多元化财力保障机制。
2.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原则,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存量、优化增量,形成支出合理、结构优化、规范有效的财政支出运行机制。健全社会管理保障机制,提高财政对社会管理的保障水平,加大对镇域内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社区管理、城市文明、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财政投入。
3.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坚持公开常态化,加大公开细化程度;二是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编制,细化预算内容,严格预算追加,消除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随意性,维护预算严肃性;三是加强支出管理,注重支出预算执行,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督促预算单位均衡执行支出预算,提高支出预算执行率;四是加强资产管理,严格资产采购、处置、报废等审批程序;五是加强绩效管理,形成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的新型预算管理模式,促进效能提高和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本镇财政工作按照区财政要求,紧紧围绕镇第一届代表大会第十三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
(一)镇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镇完成财政收入39960万元,占本年度预算的57%,同比增长42.79%,其中:体制分成收入30061.80万元,专项资金收入9898.20万元。
全镇完成财政支出37840.10万元,占本年度预算的53.97%,同比增长4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具体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7.2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0.21%,包括:镇政府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所运行经费、经济事务管理中心运行经费、社区党建服务中心运行经费、人大工作经费、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党群工作经费、计生补贴、市场监督工作经费、统计信息事务工作经费、社会群团体事务工作经费和安全办工作经费等;
2.教育支出52.6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1.9%,包括:青保、红十字、科普及对中小幼教的补助、社区教育终生学习经费、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经费等;
3.科学技术支出177.2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89%,主要是科普经费以及财政对企业的扶持;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4.4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5.88%,包括: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运行经费、文化中心工作经费,以及群众文体、农家书屋、健身苑点建设维修等项目经费和活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0.7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3.76%,包括: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运行经费,31个居委会运行经费,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村居综合帮扶款,城乡低保补贴,农村五保户特困供养,残疾人事业补贴,义务兵优抚奖励、抚恤和安置,临时帮困救助,被征地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综合保险费、行政事业离退休补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及年金补贴、以及财政对企业扶持等各项补助补贴;
6.卫生健康支出301.5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9.93%,包括:镇村卫生一体化工作经费、爱卫经费、除害经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2193.5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9.62%,包括: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运行经费、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经费、土地保护违法建筑治理经费、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特保第三方服务经费以及财政对企业扶持的节能减排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4705.5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3.44%,包括: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运行经费、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运行经费、村镇规划建设事务所运行经费,以及环卫、实事工程、城乡联动、创城创卫、维稳等各项工作和管理经费;
9.农林水事务支出3265.2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5.74%,包括: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水务管理所运行经费、村级转移支付,以及生态廊道、家庭农场扶持配套、水系整治、河长办工作经费等各项补助补贴;
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755.5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主要是财政对企业的扶持;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292.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7.18%,包括:对企业的财政扶持和经济小区的工作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453.4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3.64%,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因公出国(境)年初不安排预算,实际发生的支出通过调整预算解决;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公务用车费预算12.5万元。2021年上半年实际支出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3.68万元,公务用车费2.9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
1.强化预算执行力度
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支出预算执行秩序,强化预算约束。对于列入预算的各项开支,保证及时供应资金,没有预算的坚决不予支出。在支出预算执行中,严格划清各类支出资金的界限,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互相流用或混同使用。严格执行定员定额及财务制度,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编制,提高开支标准的部门和单位拒绝拨款。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力争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财政监督
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对各类财政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市、区财政局《关于提前告知2021年市与区、区与乡镇财力结算指标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提前下达本镇的财力结算指标全额编入2021年预算,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对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直接支付到企业或个人,不得转入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①收入9898.2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支出3567.28万元,执行率36.043%。
3.优化结构,保障重点支出
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在保证基本保障支出的情况下,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支持改善民生、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等方面支出需求。
(三)下半年财政主要工作
1.把握政策,努力挖掘财源
做好税源调查,重点调查本镇范围登记在册的企业,关注大型项目,及时掌握企业相关基本信息和全镇的税源结构状况,为下一步财政税收工作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方位、多渠道组织收入,紧密配合国税、地税部门,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全面加强各项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巩固资金归口管理成果,确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
2.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加紧暂付款项清理
根据《崇明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沪崇财库(2020)6号文件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切实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实际制定分年度消化暂付款项的方案,做好清还工作,2018年底之前形成的暂付性款项原则上应在2023年底之前消化完毕。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项,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禁通过违规列示暂付款项实现收支平衡或解决新增支出的需求。
3.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根据《2021年崇明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相关计划,本镇将逐步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 2021年本镇的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跟踪、绩效自评价、绩效信息公开实现100%,挑选预算单位进行整体评价,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同时选取部分资金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开展重点评价。
4.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审计工作常态化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和市内部审计工作推进精神,结合《2021年崇明区内部审计工作要点》合理配置内部审计人员,建立健全本镇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对部分企事业单位以及村居定期组织实施内部审计,通过内部审计进一步规范各项经济活动,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压实责任,提高财务收支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正确性,防微杜渐,避免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