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24120220006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陈府〔2022〕121号
成文日期:
2022-09-29
发布日期:
2022-10-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家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核定编制15名,现实有人员13名,空编2名。因我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工作需要,急需一名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充实工作力量,经与长兴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协商同意后,申请将黄海同志调入我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工作。
经考察,黄海同志在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工作多年,业务熟练,工作经验丰富,积极肯干,做事勤恳踏实,事业心责任心强,与拟调动岗位较匹配。
根据事业人员调动有关规定,申请将长兴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黄海同志调入陈家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特此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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