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镇关于疫情期间农业生产主体职工返岗相关事宜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4-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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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924120220000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陈府〔2022〕33号

  • 成文日期:

    2022-04-15

  • 发布日期:

    2022-04-2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

    现在正值春耕备种农忙季节,为确保我镇农业生产主体不误农时,做好当前农业生产工作。请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协调我镇上海百农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施鸿英、施友谊等105名常用职工(见附件,均系居住在崇明区域内)尽快返岗开展相关生产作业。同时,我镇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要求上述农业生产主体返岗职工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再返回原居住地,做好闭环管理。

    妥否,请复函。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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