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241202100022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陈府〔2021〕72号
成文日期:
2021-07-15
发布日期:
2021-07-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陈家镇纪委:
你部门报来的《关于陈家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陈家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陈家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项目
二、建设地址:陈家镇晨光村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10500*2600*500mm宣传栏,1.2mm镀锌板静电喷塑工艺。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0.5261万元,其中工程费:9.7261万元,二类费:0.8万元,镇财政。
五、监理方式:社会监理
六、工程主管负责单位(部门):陈家镇纪委
请接文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5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