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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2-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科室、镇属企(事)业单位、各村(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崇明区乡镇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施富佳、黄沈波、陈立新等3名同志职员等级晋升为八级职员。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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