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堡镇土地补偿费清理和专项审计工作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6-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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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4〕30号

  • 成文日期:

    2024-05-30

  • 发布日期:

    2024-06-2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机关相关科室、镇属企(事)业单位、各村委:

为确保土地补偿费清理和专项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土地补偿费清理和专项审计工作小组:

一、 组成人员

组 长:宋清国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康 英  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梅新忠  副镇长

     陈 健  副镇长

     施 杰  副镇长

组 员:黄 凯  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高 琰  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季云章  镇财政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王昕璐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负责人、镇资产经营公司经理

    施 博  南海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陆首东  瀛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施宏超  四滧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刘 巧  五滧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 叶  小漾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董 雷  彷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 俭  米行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立峰  堡港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陆 胜  永和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刘文瑜  花园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朱晓梅  营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施 艳  堡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叶志芬  人民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沈 平  财贸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顾 明  桃源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范柳红  堡渔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黄青愉  堡兴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龚欣荣  菜园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更替。

二、主要职责

经发中心负责会同财政所、城建中心、规环办等机构健全对土地补偿费的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等联动监督机制,并及时推动问题整改。城建中心、规环办负责及时整理汇总历年的征地材料,将征地批文及附图、征地合同、征地费包干协议等台账资料移交经联社。财政所负责及时梳理历年征地项目的相关资金情况,梳理核对土地补偿费的入账情况、使用情况以及结余资金。经发中心负责及时将获得的土地补偿费划入经联社土地补偿费银行专用账户,指导土地补偿费权属单位按流程办理委托管理手续、健全土地补偿费台账资料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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