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29120230003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3〕47号
成文日期:
2023-09-08
发布日期:
2023-09-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科室、镇属企(事)业单位、各村: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切实维护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相关权益人的利益,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的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崇明县农业委员会关于建立镇(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的意见》(崇农经〔2009〕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堡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堡镇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宋清国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陈 健 副镇长
成 员:施 凯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主任
黄 健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任宏杰 信访办公室主任
朱民亮 司法所所长
王昕璐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行政负责人
陆汉球 土地流转中心行政负责人
以上调解委员会成员如发生岗位变动,由其岗位的接任者自然接替。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