堡镇关于2020年度农户售粮价外补贴的请示
索引号:
SY002479529120210001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1〕10号
成文日期:
2021-02-20
发布日期:
2021-12-07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区经委、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协助做好2020年度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沪崇经〔2020〕67号)文件要求,经统计核实,堡镇2020年度实际出售秋粮农户74户,水稻种植面积为7057.71亩,稻谷订单数量为3761490公斤,稻谷交售数量为3575521公斤,稻谷结算数量为3575041公斤。根据补贴金额结算办法:订单数量以种植面积和区统计局发布的平均亩产确定,交售数量小于订单数量的,按交售数量结算,交售数量大于订单数量的,按订单数量结算,补贴标准每公斤0.18元。结算数量已于2021年1月27日至2月5日分村集中公示(时间为10天)。现根据市、区有关精神,特向贵委申请堡镇2020年度农户售粮价外补贴资金,按照补贴标准每公斤0.18元,合计补贴资金643507.38元。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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