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堡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建设工程验收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0-20 00:00

浏览

【字体:
  • 索引号:

    SY0024795291202100016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1〕81号

  • 成文日期:

    2021-10-15

  • 发布日期:

    2021-10-2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崇明区堡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经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同意堡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建设的通知》批准(沪崇农发〔2020〕47号),在堡镇范围内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39个点位,共计3281.1亩。本项目自2021年1月15日开始施工,于2021年9月30日现场完工,该项目按照上海市项目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设计和施工招投标,施工及设计单位按照“建养一体化”要求为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瀛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监理单位为上海创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投资监理单位为上海吉励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镇于2021年10月14日组织现场监理、投资监理、施工单位和涉及点位的村民委员会进行了自查验收,工程质量符合上级要求,资料齐全,已具备验收条件,请贵委组织相关单位安排验收。

特此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预览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