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2021/11/3-2021/11/5)
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初审通过、并经区住房保障机构复审,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修缮管理事务中心(盖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日起至2021年11月5日
接待地点:城桥镇人民路218号4楼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举报电话:69696336 举报邮箱:332914606@qq.com
序号 | 申请家庭成员姓名 | 户籍所在地 | |
1 | 倪海燕、袁逸枫 | 长征农场202号 |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