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10002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应急〔2021〕51号
成文日期:
2021-07-20
发布日期:
2021-07-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8日6时25分左右,在位于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开港南路369号的上海博鳌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料石仓库内发生一起窒息死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受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局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开展了该起事故的调查工作,形成了《上海博鳌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7·8”窒息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现将事故调查报告呈上,请予批复。
附件:上海博鳌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7·8”窒息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20日
联络人:黄诚 联络方式:173213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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