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9-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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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基〔2021〕42号

  • 成文日期:

    2021-09-17

  • 发布日期:

    2021-09-21

各高中、区教育学院、区教育考试中心: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1〕3号)转发给你们,以此件为准,沪崇教基〔2021〕37号文作废,按照本文件执行。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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