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294583231202100075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发改〔2021〕126号
成文日期:
2021-04-28
发布日期:
2021-05-0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你镇沪崇绿府〔2021〕19号文《关于呈报绿华镇绿湖村大新区域活动设施和场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满足绿湖村大新区域周边群众文化体育活动需求,提升环境质量,原则同意你镇关于绿湖村大新区域活动设施和场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内容:凿除原混凝土场地2944.2平方米,拆除场地上篮球架、旗杆等设施,场地改造2375.2平方米,新砌窨井18只,室外管道改造290.7米,新造半圆形景墙15.16平方米,建设钢结构方亭1座,绿化提升改造569平方米,设置旗杆旗台1座,以及电子屏、宣传标牌等。
三、项目法人:上海绿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接文后,请办妥相关手续后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