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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菁同志辞去上海市崇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信息来源:区人大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6-03-20 13:36


(2026年3月19日上海市崇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崇明区委有关通知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上海市崇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王菁同志辞去上海市崇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