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为落实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上海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就崇明区2024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2024年,上海市崇明区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300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24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60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方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
随机抽选由崇明区司法局会同崇明区人民法院、公安崇明分局从本区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
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提交被推荐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
由崇明区司法局会同崇明区人民法院、公安崇明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公示任命
崇明区司法局会同崇明区人民法院、公安崇明分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崇明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崇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
七、待遇补助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八、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9日—5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待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
崇明区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司法所)。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崇明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59622836
2.各基层司法所联系方式
序号 | 司法所 | 地址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1 | 长兴镇司法所 | 长兴镇凤滨路77号 | 66852175 | 张老师 |
2 | 横沙乡司法所 | 横沙乡新环路88号 | 56899070 | 薛老师 |
3 | 新村乡司法所 | 新村乡星村公路2105号 | 59650806 | 施老师 |
4 | 绿华镇司法所 | 绿华镇绿华路520号 | 59351432 | 周老师 |
5 | 三星镇司法所 | 三星镇宏海公路4291号 | 59603835 | 陆老师 |
6 | 庙镇司法所 | 庙镇宏海公路1829号 | 59361102 | 陈老师 |
7 | 港西镇司法所 | 港西镇三双公路1573号 | 59671117 | 陈老师 |
8 | 城桥镇司法所 | 城桥镇川心街4号 | 69613503 | 宋老师 |
9 | 建设镇司法所 | 建设镇建星路108号 | 59333128 | 宋老师 |
10 | 新河镇司法所 | 新河镇新开河路627号 | 59681685 | 陈老师 |
11 | 竖新镇司法所 | 竖新镇响椿路58号 | 59491720 | 沈老师 |
12 | 堡镇司法所 | 堡镇正大街120号 | 59426465 | 郁老师 |
13 | 港沿镇司法所 | 港沿镇港沿公路1177号 | 59462737 | 李老师 |
14 | 向化镇司法所 | 向化镇向化大街188号 | 59444669 | 叶老师 |
15 | 中兴镇司法所 | 中兴镇广福路20号 | 69446932 | 曹老师 |
16 | 陈家镇司法所 | 陈家镇北陈公路1433号 | 59430335 | 黄老师 |
17 | 新海镇司法所 | 新海镇北沿公路3366号 | 59655495 | 郁老师 |
18 | 东平镇司法所 | 东平镇东冉路865号 | 59667285 | 丁老师 |
特此公告。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