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委依法治区办第四次(扩大)会议召开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9-0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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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崇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第四次(扩大)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龚朝晖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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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书面传达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崇明区区级机关、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专题述法规则》《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法治观察工作办法(试行)》,城桥镇作法治建设示范乡镇创建经验介绍,执法、司法、守法普法、行政检察四个协调小组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夯实法治保障”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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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学习贯彻中央、本市相关会议精神和缪京书记一系列工作要求,龚朝晖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坚持政治统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全面深入了解上级精神,及时跟踪摸透工作实情,着力夯实基层建设基础,统筹用好法治工作队伍,瞄准方向、精准发力,推动平安崇明、法治崇明建设各项工作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要坚守主责主业,建设平安法治崇明。要在依法防控疫情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管执法机制,系统梳理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带来的法律风险以及产生的法律问题,为党委政府决策和应急处置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守住城市安全底线。要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精准使力,落实依法平等保护,强化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发布,稳妥高效处置商事纠纷,不断创新法治监管方式,以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稳预期、赢市场。要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方面绵绵用力,完善突发事件依法应对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法律制度与村规民约等其他社会规范相互衔接,实现基层社会“硬法”和“软法”共治。

三要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坚持思想引领,把学习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应时应势健全“一办四组”运行机制。强化督促指导,聚力开展法治建设重点领域督察,推动“关键少数”切实扛起责任、强化担当,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区委依法治区办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各乡镇党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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