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公众参与情况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4-05 14:05

浏览

【字体: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活动,全面、客观归纳整理各方面意见,并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充分听取采纳合理意见,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总体情况

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28日,《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阶段,页面浏览量共计220次,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

2023年1月3日,区教育局向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等十二个委办局通过政务微信平台开展了意见征求。十二个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充分思考,共提出意见1条。

2022年12月9日,区教育局召开了相关科室负责人与教育学院、后勤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大家对《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会上共提出意见建议2条。

二、具体意见采纳反馈情况

1.关于主要任务第三条方面

主要意见:在“紧抓发展关键,创新体制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里面,删除“充分考虑区域内学校设点布局的实际需求”“区委编办、区教育局根据义务教育教学任务、生源数等变化情况”“提高事业编制使用效益”。

采纳情况:采纳意见,作删除。

2.关于主要任务第四条方面

主要意见:在“加强教育管理,注重内涵建设,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里面,增加“大力推进教学数字化转型,以数字化推动教育现代化。”

采纳情况:采纳意见,作增加。

3.关于主要任务第四条方面

主要意见: “落实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修改为“高质量落实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

采纳情况:采纳意见,作增加。

4.关于保障措施的第二条方面

主要意见:“确保我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评估标准”修改为“确保我区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标准”。

采纳情况:采纳意见,作修改。


崇明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