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本市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区拟参加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认定。根据创建工作要求,结合区域实际,区教育局对标对表起草了《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
编制过程分为三个阶段:项目申请与方案初创、专家指导与意见修改。项目申请与方案初创(2022年9月—2022年10月): 教育局根据教育部要求,市委市政府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了初稿。听取部门意见及修改(2022年10月-2022年11月)10月中下旬,区教育局向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12个委办局开展了意见征询。11月初,教育局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了有关内容,形成了第二稿。11月上旬,教育局再次听取区发改委、区财政等12个委办局的意见并进行修改,形成了第三稿。上报区委、区府办,提请区委、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邀请专家论证及再修改(2023年3月):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了有关内容,形成第四稿。
三、《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四方面内容。
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要求,力争在2024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认定。
主要任务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加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攻坚力度。明确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基本任务和攻坚清单,在“科学规划学校建设、健全均衡发展工作机制、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加强学生教育关爱”等攻坚清单上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完善长效建设机制,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做好宣传发动,凝聚相关部门、校长教师及社会各界共识,营造创建工作氛围。二是坚持政府主责,夯实创建基础,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完善教育公建配套工作机制,落实“十四五”全区基础教育资源布局调整方案,制定落实本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教育装备配置、信息化环境建设等“新五项标准”年度工作计划。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夯实改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硬件条件。三是紧抓发展关键,创新体制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师管理综合改革,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素质提升,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四是加强教育管理,注重内涵建设,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实践“五育”并举、全面育人的有效途径。推进“三全育人”高标准实践项目,高质量落实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推进体教融合学校体育改革项目,加强美育特色项目和艺术社团建设,系统设计“三园一体”劳动课程,建设校外综合性劳动基地。实施融合育人评价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学校评价方案。发挥教育信息化新动能作用,推进教学数字化转型。五是加强学生关爱,办好“两类学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深化农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育人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紧密型集团化、学区化办学。密切家校联系、健全沟通机制、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加强对留守儿童、困难学生教育关爱。推进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城乡携手共进计划,激发“两类学校”办学动力活力。
保障措施包括三方面: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有序推进;统筹整合,强化保障支持。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4日